差旅费报销新规来啦~
差旅费报销新规来啦
新版《西北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》已于2023年6月19日印发实施。主要有哪些变化呢?一起来看看吧!
一
常驻工作地范围
主要变化:
新办法中西安常驻工作地范围增加阎良区、蓝田县、周至县。
常驻工作地范围新规定
西安常驻工作地指碑林区、新城区、莲湖区、雁塔区、未央区、灞桥区、长安区、临潼区、高陵区、鄠邑区、阎良区、蓝田县、周至县、西咸新区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。
二
伙食费、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
主要变化:
根据财政部关于差旅伙食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规定,对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。
伙食费交纳新规定
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,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。交纳伙食费时,接待单位有对外收费标准的,按标准交纳;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,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 20%交纳,午餐、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%交纳。
交通费交纳新规定
交纳交通费用时,有收费标准的,按标准交纳,但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;没有收费标准的,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 50%交纳。已由对方单位负担伙食费、交通费,但没有交纳费用的,报销差旅费时,不得在学校领取伙食和市内交通补助。三
挂职锻炼、借调外单位补贴规定
主要变化:
新办法中赴外地挂职锻炼或借调外单位工作,分段计发补助修订为全额发放。
挂职锻炼、借调外单位补贴新规定
赴外地挂职锻炼或借调外单位工作,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,全额发放工作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。
四
差旅报销管理规定
主要变化:
出差事前审批原则不变,出差审批单由各单位存查,无需作为报销附件。
差旅报销管理新规定
出差活动实行“事前审批”“一事一报”“政策一致”原则,审批手续由各单位保存备查,在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。
报销时提供以下材料:
1.差旅费报销单;
2.机票、车船票、保险、退改签、住宿等费用票据;
3.其他材料,如会议、培训、比赛通知、租车协议,借调函、事项说明、费用支付记录等。
除以上主要变化外,新版《西北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》对部分条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,请点击公众号中“信息公告—校内制度”查看。
差旅费报销问题可咨询:
1.各学院财务联系人
2.财务处会计科电话88494663、88492614、88430875
同时,欢迎各学院预约财务处,进行现场制度宣讲。
请收好这份差旅报销新规详解
助您差旅顺利,报销顺畅
编辑:牛睿亮
责编:付 娆、邢译水
审核:罗 玲